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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三级甲等医院医保政策的通知

浏览次数:7818 发布时间:2022-01-14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第二批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8号)文件,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已正式定级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今起在物价标准、医保报销政策等方面执行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政策。

一、 调整物价标准

参考《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22年版定稿)义医保〔2021〕17号文》

二、 住院起付线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每次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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