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考评总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措施;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德医风的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标准讨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三、考评范围
全院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含合同制人员)。
四、考评标准
1.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0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工作,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15分。
(2)被评为先进个人:院级加2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3)被评为劳模(先进工作者):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
(4)收到病人表扬信、锦框、锦旗,或受到新闻部门表扬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奖2-10分。
(5)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5分。
(6)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0分。
(7)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8)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5分。
(9)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10)科室获集体荣誉:院级每人加1分;市级每人加3分;省级每人加4分;国家级每人加5分(以上级表彰发文的当年加分)。
3.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经核查属实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
(2)被报纸、电台、电视曝光,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20分。
(3)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离岗、串岗每次扣2分;上班玩电脑游戏、打扑克每次扣2分,旷工1次扣10分。
(4)有恶劣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扣30分。
(5)除财务收费人员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病人收取现金,包括向病人卖物品收现金,违者扣10-3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科室领导参与收取现金加倍处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6)严禁私自向病人推销药品收取现金,发现者按贪污论处,扣30-60分,并处以1∶10倍处罚(如属科室行为扣全科人员每人10分,加倍扣罚科室负责人),同时全院通报批评,由此造成影响或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行政处理。未收费而盖现金收讫章,或多收少找侵吞病人利益按贪污论处,扣20-50分,并给予行政处理。
(7)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2分。
(8)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2分。
(9)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1次扣2分。
(10)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11)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12)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生、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10分,屡教不改的扣30分。
(1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对方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20分。
(14)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赠送的“红包”、物品或接受宴请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并予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或顶风违纪作案的,查实后立即解聘,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
(16)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17)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5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20分;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30分。
(18)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10分。
(19)因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10分。
(20)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五、考评方法
每年开展一次考评,时间与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良好、一般、欠缺、按照《医院医德医风考评表》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工作人员各自根据考核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在工作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科室审核上报。
3.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
六、等次确定
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一般,70分以下为欠缺。
七、考评效用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归入职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结合医院综合考核细则与基础绩效挂钩,作为应聘、晋升、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医院每年评选“十佳员工”、“优秀员工”、职称晋升、聘任者医德医风考评必须优秀;对医德医风“一般”或“欠缺”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欠缺”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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