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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为落实义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和《预约挂号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挂号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办公室落实管理。
2、医院对外通过网站、显示屏、公示栏负责对外宣传。
3、门诊挂号室为预约挂号的负责部门,挂号室负责人承担日常工作的落实管理。
4、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挂号室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5、预约挂号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6、预约号应提供专科、专家和部分普通门诊号源。
7、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手工预约。挂号室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手工预约挂号的顺畅。
8、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安排预约挂号比例,并逐渐提高比例达到市卫生局要求。
9、专家停诊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患者告知。
10.累计三次以上无故失约的病人,将三年内不得再享受预约挂号的权利。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

最后更新 ( 2011-05-12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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